医务工作者遵守《医疗机构工作人员廉洁从业九项准则》:
一、合法按劳取酬,不接受商业提成。
二、严守诚信原则,不参与欺诈骗保。
三、依据规范行医,不实施过度诊疗。
四、遵守工作规程,不违规接受捐赠。
五、恪守保密准则,不泄露患者隐私。
六、服从诊疗需要,不牟利转介患者。
七、维护诊疗秩序,不破坏就医公平。
八、共建和谐关系,不收受患方“红包”。
九、恪守交往底线,不收受企业回扣。
医药代表严格遵守《玲珑英诚医院医药代表院内活动管理办法》,无登记备案的医药代表一律不准在我院开展业务工作,否则医院将终止合作,列入黑名单,违反法律法规的,追究其法律责任。
监督举报电话:0535-809791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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